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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闰土阅读心得体会 篇1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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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能够明白,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此刻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少年闰土》是选自鲁迅的书籍《故乡》,读完后感触很深,让我领略到了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由整理]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搞笑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明白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那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我就应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认真读了大文学家鲁迅的《少年闰土》之后,我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鲁迅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色彩,眼前不由得出现了一幅幅令人怡神的自然美画。
我读鲁迅的这篇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时,如同身在临其境,仿佛正在读着鲁迅爷爷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在与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聊个不停呢!那是鲁迅与闰土相遇的第一天。
闰土是个健康的少年,为什么呢?文中说“紫色的圆脸”是暗指闰土健康的肤色,经常劳作的象征。不仅仅如此,闰土还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他不停的把自我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瓜地刺猹、看跳鱼儿的事告诉鲁迅。鲁迅也十分渴望有闰土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从此刻开始,我应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成为一个爱国的祖国栋梁。
我手捧着语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第17课:《少年闰土》,那种对闰土的羡慕之情不自主地流露出来。天哪!捕鸟、看瓜!那可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啊!我身在城市里,都市中,一切一切的繁荣,一切一切的假象,都是那么的虚浮无趣。城里人的勾心斗角换来了金钱与权力。农村里人们的真诚待人,虽然贫穷与终日的劳动,但是却幸福美满。
今天,我看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看到“他们不知道一些事情,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们,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时我抬头望望天,哦,不,是天花板,我能感觉我和闰土一样,只是比他多加了一层禁锢而已。
呵!看看吧!我们的城市是如此的繁荣,这些繁荣把我们都关在了“牢房”里——有谁可以光着脚自由自在地踏着溪水,在溪水里游泳?“不许出去,都给我乖乖地在家里复习。”唉!真盼着来一场学生大革命啊。与其在城市里当一只披着人皮的狼-----(现在不会,或许以后会),不如在山村里当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长大后当一个勤劳安份的姑娘。
看着城市中那一切的尔虞我诈,看着窗外那片灰色的天空,我深深地叹息。当然,并不是说城里的人都不好,只是想提醒一下大人们,你们不但要注意生意上的”吃官司“率,又要在家里限制我们的自由,把门槛筑得那么高,难道你们不累吗?我相信你们是有智慧的,但请你们把它用来将我们头顶那一片惨白的、灰灰的天空变得湛蓝,好吗?
鲁迅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翻译作品,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少年闰土》就是他写的小说《故乡》之中的一段。
文中讲述了鲁迅与朋友闰土过年时一齐度过的欢乐时光。闰土与鲁迅的年纪相仿,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其中闰土教鲁迅雪地捕鸟尤为趣味:他告诉鲁迅,仅有下雪后才好。下了雪,鲁迅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鲁迅远远地将缚在棒子上的绳子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闰土还告诉鲁迅,在他的家,海边有各种各样的贝壳,他还要在他家的瓜田里捉“贼”(指獾猪、刺猬、猹等较爱破坏农作物的动物)。
鲁迅认为闰土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的稀奇事,都是他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必须回家里去。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最终还是被他父亲带走了。
由此,我能够看出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同样是孩子,一个能够当少爷,饱读诗书,一个却只能看看瓜,干干活,上不起学,只能浪费青春,浪费读书的大好时光。这也让我懂得了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完美时光,努力学习,有一句话叫“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
我们要为了自我的梦想奋发向上,为建设中国的完美未来打下坚实基础。
孩子的记忆宽度增加了。初始阶段,幼儿背诵经典文学似乎有点困难,因为古典文学的语言格式幼儿几乎不接触,连读都读不通,何况让幼儿背下来呢。但经过一段时间诵读,幼儿似乎感受出了经典文学中所蕴涵的魅力,而且越读越有味儿,也越来越容易记忆。通过经典文学的诵读使幼儿在记忆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显著的提高,背诵其他一些简单的儿歌更是易如反掌。
2、孩子的识字量增加了。每次诵读经典文学时,我们都要求幼儿进行指读,跟着老师一个字一个字指牢念,久而久之,幼儿“似曾相识”的字宝宝越来越多,再经过反复多次的指读,幼儿就跟许多字宝宝做了好朋友。
3、孩子的阅读兴趣提高了。一开始让幼儿诵读《三字经》后半部分之类的古典文学确实有点拗口,但经过多次反复的诵读之后,幼儿很快就接受了古典文学的语言形式,而且越到后来阅读的兴趣就越浓,老师一发下书本自己就跟着阅读起来。
总之,几个月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幼儿时代,孩子们的学习很多时候、很大程度上,并不需要理解其本意,因此“不求甚解,只求熟读”这一重要的幼儿诵读教育原则至今仍然有用。当我们的孩子从小就学习了不少经典以后,我们做大人的需要的是一份等待,这是一份美丽的等待;这是需要战略眼光的等待,需要我们付出时间与心血的等待。我们都知道:在动物生长中的反刍原理,那就是一些哺乳动物预先吃下去的一些食物,在其胃里慢慢蠕动、消化,最后成为它所需要的养料。将这一原理引申到人们的学习中,那就是知识的学习性消费是自然人的天赋本能,是自然人大脑对他人生产的知识产品的理解、消化、掌握、储存的一种思维,称之为大脑思维的反刍。芬芳的白酒,往往都是人们等待需多年以后才能品味的,因为它必须在所有的原材料经过充分的发酵以后,才能酿成醇香的美酒。幼儿时候囫囵吞枣的东西,积淀在我们神秘的大脑里,我们的大脑就像一个无形的酒窖,囫囵吞枣的东西会在时间里悄悄发酵,最后芬芳四溢。我们今天与孩子们一起学习、诵读的国学经典,就是我们为孩子们在未来酿成醇香美酒所准备的最优质的原材料,时间会丢掉很多信息,但经典在记忆和精神里发酵。忘记是正常的,具体话语忘了不要紧,重要的是把一种精神留下来了,语言感觉已经在心里留下。相信只要我们脚踏实地的进行,我们幼儿园的经典文学诵读之路肯定会越走越宽。
这是一个以往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可是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我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以往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完美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能够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完美。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终一点零星的期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终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可是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主角。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一样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可是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主角,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仅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能够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能够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提高的阶梯,有了今日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期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我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忙!
读完《威尼斯的小艇》这篇课文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威尼斯这座水上城市。
这篇课文经过向我们介绍威尼斯小艇的模样,船夫驾驶小艇的高超技术以及小艇在威尼斯的重要性,展示了着名水上城市威尼斯特有的风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仅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仅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可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厌恶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我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向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回到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我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并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我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
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并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八十天就可以环游地球!对!你没听错!就是八十天!怎么?不信?看看《环游地球八十天》吧!
《环游地球八十天》记述了主人公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人为和自然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
有志者事竟成!我看完这本书以后的感受可以用这一句话来表达。无论什么困难,总有它解决的方法,只要不放弃,努力寻找解决的方法,就一定能成功!
生活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有时,往往会不知怎么解决问题,而愁得不得了。这时候,如果能静下心来,用心思考,就会拨开乌云见太阳了,所以,别把困难看得太重,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把它看轻,找找方法,等成功了,就会觉得:啊!这么简单!
我也遇到过这么一件事呢!上次的数学试卷,有一道思考题,什么切长方体增加面积,求正方体什么东西的,我看都看晕了。想了好一会儿,还是不知道怎么做。忽然想起“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就自己动手做了做,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只要找到这一点,就能把这个题弄明白。果然,我成功了,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解决困难。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你有心,一定能克服困难,重见光明!
寒假里,仔细看了老师推荐的书。其中有一段给我印象十分深刻,讲述了中国人的性格——温良的中国人。
说中国人温良,不是精神颓废的驯良,而是意味着没有冷酷、过激、粗野和暴力。这是麦嘉温博士的原话。其实,寒假中我亦写了一篇关于中国人性格的文章。上述语段给我的触动便是,当我像愤青一般地用文字发力,他人用优美的文字在赞颂。我一直在思考着对于我的祖国同胞应持何种态度。
柏杨写过《丑陋的中国人》,怎么说呢,题目确是惊雷,也许他太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觉得只有最尖刻的漫骂才能唤醒我们。我不想就书中内容进行评析,只是觉得一个民族应是需要不断敲打的,防止某些地方生锈,某些地方僵硬定势。若一棍子打得重些,疼痛难免,但可以让我们立即清醒过来,在病患未入膏肓之前将其拔除。我没有拂尘,可以施展什么道术仙法,无痛治病;也拿不起打狗棒狠狠一击。
我只能先敲打敲打自己,或许有一天能再关照别人。因着看了几本涉及宗教的闲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关于宗教信仰和信念的问题。最近背哲学考点背得发晕,虽然终于弄清了什么唯物、唯心,但我总觉得有时候唯心一些没有坏处,尤其关于宗教信仰上。观中国人的思想领域进化,是让人叹为观止的。
封建社会的奴性崇拜直到今日的自由支配,我以为跳跃得有些大了。我总觉得国民的许多问题需要民族的思想境界提升来解决,但话并不止于此。人心中的道德律仍需一方净土。说白了,就是现在我们心中的自我约束力并不能与我们的言行相匹配,脱节了,于是暴露出种种问题。而张口闭口喊的唯物主义倒成了妆点一切、颠倒黑白的理由,哲学的奥义被如此扭曲,实不是大多数人所想见。
而宗教文明俨然是块踏板,一段过渡,在人类未能自我控制之时,用神明给予人内心以畏惧,去拥有对罪恶的愧疚之情。正常的心理暗示和精神压力并不为压力,只是在我们尚未决裁,尚未判断之时,让世界井然有序。我以为人们皈依宗教是对秩序的交托,就像牛顿,他晚年又信奉了上帝,对此评价有惋惜,有不解,有讽刺。
我不愿为基督教大言其好,但我总认为牛顿在崇尚科学后又归属上帝,这段心路历程的原因定不是宗教中那些琐屑的糟粕,也许他认为自己仍不能够完全随精神,随意识,更改地圈禁自己,并非禁锢。依附外力的控制并非人类的终极目标,如今看来,人的思想领空尚不能进驻自己,又不愿使他人进驻。
宗教信仰和信念未真有何种关系,只是对上帝,对佛教的诚挚一如支持自己的首先,成为言行准则,既不借助他人,也无自身的空洞。
《非洲草原历险记》这本书描写了多利一行三人去非洲草原拍摄,被盗猎者遗弃在非洲大草原上,他们经历了种种危险的情况,凭借着勇敢、丰富的求生知识以及好运气,一次次转危为安。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很多非洲草原的自然知识和野外生存的求生本领,还照着书上的方法学会了做绳梯和弹弓呢!
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稀奇古怪、有趣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爱丽丝,爱丽丝很善良,很有爱心,有不懂的问题就问,总之要知道每个不懂的问题的答案。这本书是爱丽丝做的一个梦,这个梦里有:有怀表的兔子先生、身子能变大变小的爱丽丝、爱丽丝哭成的大池塘(也就是眼泪的池塘)、会游泳的老鼠、弄干身子的赛跑、扑克牌组成的王国、不停止的茶会、奇怪的冰球比赛(和红心王后打冰球)、会讲故事的老甲鱼、老甲鱼和鹰师跳的龙虾四组舞、扑克牌王国里的小偷(偷馅饼的贼)、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镜子里的世界。
我觉得爱丽丝就和我们一样,充满好奇心,把自己当成别的人,幻想到自己变成了别的人会怎么样。喜欢把自己当成两个人,一会当这个人,一会当那个人。有一次,我也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成了魔法师,我有一只小兔子,这只小兔子也会魔法,和我一样都会变东西。我经常用魔法帮助人们,小兔子就用魔法帮助动物。但每一次我们施魔法帮助别人时,都是隐身的。人们就不会知道我们有魔法。
通过读这一本书我知道了,儿童的心是纯洁的,是充满好奇心的,幻想出很多有趣的事,我们要学习爱丽丝一有不会的问题就问,又不会,不懂的问题就问别人。
前几日,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小公主》,我一口气读完了它。心灵被彻底震撼了,一个7岁女孩,竟如此坚强自立,不卑不亢,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小公主的主要内容是:19世纪后期的英国、克鲁上尉带着女儿萨拉`克鲁到伦敦明卿女士的高级女童培育院住读,在校时,自私的明卿女士看在克鲁上尉的财富了。
对萨拉宠爱有加,当父亲克鲁上尉破产身亡后,明卿女士把萨拉当作最低贱的佣女使唤。萨拉的人生尽管遭到瞬间变故,但他在最困难的时候,她始终坚强的生活,不卑不亢。后来,父亲的遗产使萨拉又成了一位富有的“公主”心的善良,懂事的可爱的萨拉,得到了我及广大的读者的怜悯之心,而且赢得了我内心由衷的佩服和崇敬。
看了萨拉的故事,她是谦恭有礼,纯真和善良的女孩,才使她拥有了真正的公主气质,她是那么坚强、勇敢、如果她不勇敢地面对现实,就再也不能成为一名富有的公主。
只能永远做着低贱的仆人。萨拉乐于助人,即使自己饥饿难忍也要把面包分给比自己更饥饿、更小却素不相识的孩子;她能和老鼠、猴子、做朋友;她能和别的人打成一片,却永远也不对明卿女士俯首称臣,惟命是从,她的胆量让人惊讶。让我领略了比现实世界还要真实的那个世界。拉萨的独立精神让我惊讶。比起她,我还差许多,她独立自主的精神让我心悦诚服,联想自己,不禁脸红的和红苹果似的……
现在家家都是独生女,娇生惯养。我在家,除了收拾自己房间等一些简单的活,几乎什么都不干,妈妈不知和我说了多少次,可我总是当耳边风,左耳进,又耳出。看完《小公主》后,心理充满愧疚,决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帮妈妈减轻负担,培养自己独立自主,坚强勇敢的品性精神。
读完“小公主”这本书,对我的身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总而言之,我现在想说的一句话是:“我要自立、我要自强”。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最近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是一个自我养成者,一个贫家子,因为爱上了一个富家女,于是开始了一段艰苦的训练和奋斗。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为了爱去奋斗、有担当、金钱面前不世俗。对于20世纪20年代金钱至上的美国来说,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的朋友尼克就对他说: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这是全书所有接触过他的人物里,唯一的对他正确客观的评价,也是读者读完后,能产生的共鸣。
有评论者说,他的`死不是悲剧,并且最合适他。之前看过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这是悲剧,并且感到惋惜。看到这个评论后,我还是一知半解。但看完整本书后,我理解了评论者的说法。
盖茨比为了心爱的女人,甘愿替罪,而他却不知在他死的前一晚,他心爱的女人却在密谋脱罪的阴谋。他死的当天,他心爱的女人,已撇下他远走度假,后来连他的葬礼都没参加。这不能说不是悲的,但对于盖茨比来说,在他不知情女友的所有举动,认为自己的死有担当时,又是不悲的,因为他是带着内心的巨大幻梦,甜蜜的走了,这对他无疑也是合适的。
可是我仍不解,他的死,如果放在他将来漫长的一生中来看,不悲吗?合适吗?评论者说,这本书可以读10遍,20遍,于此来说我读的还远远不够。对于这部20世纪末,高居美国一百部最优秀小说第二位的名著,我会再读几遍,慢慢体会。
一位朋友极力推荐我《生命沉思录》是一部很值得一看的心灵养生好书。于是上网购得细读一遍,怀着一种谦卑、探索、仰望的心境慢慢的走进了作者的内心世界。被作者幽默的谈吐、诙谐的文字深深吸引,更被她独特的见解深深震撼。
《生命沉思录》作者曲黎敏,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硕士、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她的双学历印证了最初我对她在书中文字风格、用词表达上的猜想:文学风格中贯穿医学理念。品位她的文字,鉴赏她的见解,我感受到了她的乐观、开朗、渊博、深厚、高远。
《生命沉思录》是一部十分趣味而充满大智慧和深刻哲理的关于生命的感悟之作,随手翻开几页,便被书中精彩美妙的解读深深吸引住。大的道理精深的资料我没记住多少,倒是被作者几个异常的观点记忆深刻,很是认同。
第一个观点:最大最好的养生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齐做喜欢的事情”。说得多好,和喜欢的人在一齐做喜欢的事情当然身心是充满愉悦的,一个人在充满愉悦欢乐的心境状态下他会生病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成天山珍海味事务缠身满心忧愁的富翁和一个欢欢喜喜思想简单粗茶淡饭的人相比谁更健康呢不言而喻,简单欢乐的人更健康。所以让自我坚持愉悦的心境就是最好的养生办法。如何让自我坚持愉悦的心境感恩。感恩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情。每一朵花,每一株草。一个有着一颗感恩世界的心,他想不欢乐都难。
第二个观点:自然的是最美的。大家认同这个观点吗自然的就是最美的。针对于此刻大多数女性喜欢将自我的头发染成各种颜色,红的黄的甚至还有绿的蓝的,先不说化学药品对人体的伤害有多大,就说那五颜六色的头发真的好看吗有调查显示,中国男人有百分之九十五喜欢的还是女人自然黑黑的头发,顺顺直直的头发。所以女人与其又花银子又受罪的折腾自我的头发,不如多花点时间和精力读读书陪陪爱人和孩子,陪陪老人更让人觉得可爱和动人。
第三个观点:自我永远是最美的。对,每一天出门前照照镜子,给自我一个微笑,鼓个掌,竖个拇指,我就是最美的最棒的。OK,带着这样的心境,你今日还有什么办不到的呢
看到此处,你是不是跟我一样已经心潮澎湃了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作者书中就衣食、男女、婚姻、性爱、人性、生死、灵魂、宗教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作者独到的见解、独特的视野,会让人思维开阔、心灵安宁、心境开解、心胸宽广、豁然开朗、潜移默化中引导、鼓励读者以一种更加进取、乐观、向上、为善的大视野、大胸怀去应对生活、感受生活、经营生活。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读到天才阿展哪里我也沉默了,一个天才拥有一个缺陷兔唇,他通过自己出色的高标准和领导力,让一帮小朋友臣服与他,但他却只是把他们当做锻炼自己的试验品,久而久之他的性格也养成了自己自私的个性,他如愿远走他乡上学,但他却用扭曲的思想看待自己的故乡甚至痛恨,一辈子都不愿回来,蔡崇达怕被他那些负面的情绪影响,开始远离他。
但天才阿展最终也没能如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是蔡崇达努力过上了。
是啊!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利用,但不能理解他的自私和对故乡的仇视,更不能扭曲自己的思想,同时一个人就算是天才,也不能太过于压迫自己,期间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确有压力有压迫,但再大的压力和压迫也要一步步来,如果太过于在意和紧绷会让我们变得功力和自私,最终浮躁。
甚至在出现一些打击时,心里的安全防线会全数崩塌,有的心理强大的会再次站起来,不强大的可能会一直消沉下去,甚至有的还会选择自杀,这也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通病,为什么平时很乖很听话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自杀了的原因和罪魁祸首。平时父母对他们的要求和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把他们压的太累了,以至出现在一些挫折他们软弱的内心就承受不住了,所以只有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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